真理浸信教会

教会成员要求

第1部分–会友资格
凡接受主耶稣基督作为个人救主、接受了信仰和实践方面一致的浸信教会的浸礼作为对自己在基督里信心的公开宣告、承认真理浸信教会的教义、承认教会公约并公开签署者均是教会的会友。

第2部分–成为会友
个人可以通过以下任何一种方法成为教会会友:

1. 接受合乎圣经的浸礼:在接受基督作为个人救主的信仰告白之后。

2. 另一个在信心与实践上一致的浸信教会转来的信函:说明此人在从前      的教会中声誉良好。参加者必须以合乎圣经的方式处理离开前教会的各项相关事宜,不可与相关任何人产生怨恨与苦毒。

3. 个人救恩见证且在信仰和实践相同的浸信教会接受过合乎圣经的浸礼。

4. 挽回:被革除会籍的人表现出悔改和认罪的证据,表现出一个基督徒应有的心灵,可以要求与牧师见面,讨论今后的目标以及与教会的关系。若会面结果令人满意,牧师可以推荐对方重新被教会接受成为会员。建议被挽回的会友在一年内不可以承担教会中的职分或参加会众的表决。

所有要求加入教会成为会友的人都需要与牧师或牧师在教会众指定的代表会面,说明自己在基督里的信仰见证并讨论与加入教会相关的各项事宜。若会面情况令人满意,并满足相应的要求,就可以把申请人交付整个教会。

第3部分–会友的责任
1. 在当众宣读教会公约之后,申请人当着教会在公约上签名,表明申请人不仅同意教会公约,也认同教会的教义。会友当努力遵守公约中的责任。会友也当尊重并爱戴自己的牧师,每天为他祷告,帮助他执行教会的安排。会友要努力保守教会的合一,他们若是在任何时候反对或不认同本教会在信仰陈述和教会公约中描述的教义和程序,不应该破坏教会的团契,乃是应该安静地退出,放弃会友的会籍。

2. 每个教会会友都要参加聚会,努力建立教会,保守教会内部和在周边地区的好名声和影响力。

3. 每个会友都要什一奉献和爱心奉献,在财物上支持教会的规划。

4. 真理浸信教会的会友不该同时在别处成为其他教会的会友,在加入其他教会之后,应从真理浸信教会的会友名单上注销。

*以上提到的会友模式基于圣经对初期教会和教会会友的明确教导,完全符合圣经和对相应经文的解经。从神给教会的祝福中和他对信徒“同心合意”的常见要求中也得到了明明的见证。